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丰都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丰都府办〔2020〕57号,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现将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提升计划》起草背景及过程
通过近三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发现,我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不容忽视。一是动态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全县每年排查发现高层建筑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消防器材缺失等动态火灾隐患较多;二是火灾扑救作业条件受限,我县高层建筑地理位置严重制约消防车道、消防供水设计布局,大型消防车通行困难,城市交通拥堵,全县消防救援效能问题日趋突出;三是老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问题突出,一些老旧高层居住建筑无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长期处于无人管状态;
按照唐良智市长提出的研究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车开不进、水上不去、人上不去”问题的指示和吴存荣常务副市长批示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深入研判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起草了本《提升计划》。
二、《提升计划》的主要内容
针对高层建筑火灾隐患问题,共提出5个方面16条工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在“规”方面,一是合理控制高层建筑密度和高度,统筹考虑消防车道、救援场地等灭火救援需求;二是加强消防车道规划设计,确保车道坡度、净高、转弯等指标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三是县级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加强灭火救援场地管理。
在“建”方面,一是加强源头管控,要求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与监督信息共享,确保审批和监督顺利衔接;二是消防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对建设环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抄告主管部门,健全执法协作机制。
在“管”方面,一是结合全市消防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整体规划,建设覆盖全县的消防物联感知识别设施管理系统;二是建设消防安全协同管理系统,纵向打通县、乡镇(街道)、村(社)3个层级,横向连通行业部门;三是建设消防信用管理系统,对存在消防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在“治”方面,一是推动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实现“一站式”消防安全托管服务;二是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将消火栓系统损坏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求的老旧高层居住建筑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对已完成消防设施改造的老旧高层居住建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供水企业对消火栓系统进行统一维护保养。
在“救”方面,一是强化特种车辆和装备配备。统筹规划举高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高层灭火无人机、个人单兵器材等特种车辆和装备配备。二是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在社区、居民住宅小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全面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